【南北校區】105年獎勵補助款-補助教師編纂教材、製作教具申請(9/30 截止)

敬愛的康寧師長,大家好:

一、即日起開始進行本年度(105年)教育部獎勵補助款-編纂教材、製作教具申請,預計即日起至9/30前須完成研發處彙整前之申請流程,請務必於時程內完成申請流程。

二、依本校獎助教師編纂教材及製作教具作業要點第五點:

(一)每年9月30日前由研究發展處公告受理編纂教材及製作教具獎助申請。

(二)ㄧ般型編纂教材及製作教具獎助申請採成果審:由各申請教師提出申請時,應檢附申請表(附件一)、教材或教具成果報告(含成品) (附件二之一)及相關資料文件,申請遠距教學教材之獎補助須檢附數位教材審查意見表(附件二之二),經科/系、院、中心務會議通過後,由研究發展處彙整後,送交學術審查委員會審議,並進行校內、外審查,通過者提交學術審查委員會進行決議。

三、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:
1. 相關申請附件:請參閱附件

2. 須繳交資料:
(1)申請表(附件一)、教材或教具成果報告(含成品) (附件二之一)及相關資料文件,申請遠距教學教材之獎補助須檢附數位教材審查意見表(附件二之二)(2)科會議紀錄(含簽到表)、院會議紀錄(含簽到表)、申請清冊excel電子檔(北校區請存在N:\32研發處\公用\000-105年獎補助款-經常門-各科中心案件彙整\2各單位編纂教材、製作教具蒐集區)

※【非常重要提醒】:
1.因合併後適用新法,內容、表單、行政作業必定有不同於舊法之處,請各科系承辦人或主任宣導此項公告內容與注意事項。

2.請各科系承辦人與教師注意科/系務會議與院/中心務會議日期,與考量科辦與院辦資料南北往返與開會作業時程,建議提早準備申請,以減輕各科系/中心/院之承辦人因最後流程前需補件或重新跑流程之行政作業壓力。

3.申請表之科/系務會議與院/中心務會議欄位須填寫說明並加蓋單位橢圓章或單位主管章,以玆證明。

謝謝配合

敬祝 教安

檔案:105年度教補款-經常門申請教材教具(清冊)-空白.xls

            研發-2-11 編纂教材及製作教具作業要點(1050530校教評會修訂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