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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南北校區】106年度沖繩縣政府公費留學獎學金甄試

一、依據駐那霸辦事處本(105)年7月20日那霸字第10500004030號函辦理。二、研修學校及獎助年限:可擇一在琉球大學、名櫻大學、沖繩國際大學或沖繩縣立藝術大學研修1年,期間自106年4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止。
三、報名方式及期限:申請者即日起向國內就讀學校報名。學校受理並審核後,擇優推薦1名,並將其報名應繳文件於105年9月9日前函送到部。
四、報名應繳交文件:文件請按次序裝訂成4冊,以燕尾夾裝訂,勿以其他特殊方式裝訂。
五、各校可推薦符合資格優秀在校生或校友1名參加甄試。
六、詳細甄試內容及報名表請參閱附件。

檔案:(日)2017沖繩人子弟等留學生募集事項.pdf

            106沖繩公費留學獎學金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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